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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崇笑了下,拿出了三个摇杯。灯光暗,场中央的灯球偶尔打一道光束到他的脸上,他的眼睛在灯光里会亮一刹。
阿崇眼尾阔,笑起来招招摇摇,一晃一晃地,看得人站不稳。
宁宇不知道阿崇往那三个摇杯里面放了些什么,他不怎么到酒吧喝酒,也不懂这些。但让宁宇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阿崇往其中一个杯子里打了一个蛋清,而且每个杯子里都放了弹簧。东西加完以后,他把三个摇杯盖好,两只手各拿一个摇杯,剩下的一个用左右手腕部顶稳,然后开始shake。
这个动作在宁宇眼里已经非常专业了,更何况阿崇还保持那个姿势摇了很久很久。宁宇看过时间,第一次他大概摇了五分钟。
中途停了一会儿,大概是手臂有些酸。阿崇让卢卡斯喂他一口水,结果卢卡斯从柜子里拿了瓶黑啤扯开盖子就往阿崇嘴里怼,阿崇手里还有摇杯也不好伸手去推,脸让了一下,来不及喝下的酒从嘴角蔓下来。
等一瓶酒一口气喝光,阿崇的下巴、脖颈、前胸的衣服都浸湿了。
喝完一瓶他转头大口吸了口气,对宁宇说:“好舒服!”
宁宇觉得阿崇眼睛似乎更亮了些。他问:“还要摇很久?”
“对啊,大概要摇十五到二十分钟,颜色才会好看。你要喝五颜六色嘛,五颜六色的要摇很久。”阿崇笑,“摇这种要有……你们中文应该叫麒麟臂,摇一杯,好伤元气啦!”
他说完,就侧过身子去继续三杯齐摇。
宁宇目光没地方放,就放在阿崇手里的摇杯上。盯久了以后视觉疲劳,他开始有些头晕。
脑中思绪开始散,乱七八糟地四散开来
宁宇想到一串代码,想到口袋里那盒中午在7-11买的套,想到下个月入职的那家公司员工手册有113页,想到他的生活规规矩矩,想到他的生活一成不变。
过往那些看不见形状的规矩把他绑得紧紧的,他是大家口中的乖孩子,好学生,好儿子。等以后呢,他会是好父亲,好员工,好的社会一员,是吗。
他感觉到血液的重力在拉着自己下坠。
而阿崇是规矩以外的那个意外。
阿崇还在摇。他小臂晃动的弧线很好看,把宁宇摇得晕乎乎。有个只穿一条服务员抬着托盘路过,托盘里是被雕得下流的哈密瓜。她蹭了上来,抓起宁宇的手,喂他吃圣女果。
圣女果酸酸甜甜的。宁宇把那服务员推开,给了她小费,那女孩儿还要坐上来。那边阿崇似乎摇够时间,他先把手腕夹住的那个摇杯放下,又把左右手里的摇杯往桌上重重一顿,很大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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