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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相对于寇大鹏的一身肥膘和霍吕茂的骨瘦如柴,丁长安的身材堪称完美,这样的男人才能称为男人,田静怡手里的梳子挂在头发上,一时间忘记了梳头。
其实田静怡也是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女成为一个少妇的,记得刚嫁给霍吕茂时,还能时常达到她所认为的那种蚀骨销魂的感觉,但是自从霍吕茂摘掉了一个肾之后,那种感觉就渐渐没有了。
一年前的一个晚上,霍吕茂邀请乡长寇大鹏来家里喝酒,就当两人喝到一半时,附近的芦家岭发生了打架事件,不得已,霍吕茂就出警了,按说这个时候寇大鹏应该也走才对,但是霍吕茂坚持要等他回来继续喝,所以寇大鹏就留下了,边喝边等霍吕茂。
夜渐渐深了,可是霍吕茂丝毫没有回来的迹象,而这个时候陪着寇大鹏喝酒的田静怡喝的也不少了,寇大鹏一个没忍住,将田静怡拉上了床。
虽然田静怡当时也喝了酒,但是还算是清醒,于是使劲挣扎,可是一个女人,又是一个喝了酒的女人,怎么可能挣扎的过一个男人。
从那以后,每当想起那晚和寇大鹏,她就灵魂沦陷,更何况身体呢。
而寇大鹏回去后也是忐忑不安,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有点过分了,毕竟自己和霍吕茂的关系不错,朋友妻不可欺,现在倒好,成了朋友妻不客气了。可是过去了很长时间,并没有发生任何事,这使他胆子大了起来,他断定,田静怡一定没有敢将这件事告诉霍吕茂,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,只要得知霍吕茂不在家,他都会悄悄溜到田静怡家,开始的时候,田静怡还是半推半就,到了后来就成了水到渠成了。
“你小子,我说句笑话,你还当真了?”霍吕茂身披警服蹲在自己屋门口边抽烟,边看着院子里光着膀子劈材的丁长安说道。
“所长,你给俺脸,俺就得兜着,你看看劈成这么粗行不”。
“行,还别说,你这身肌肉倒是挺结实的,在家里干过活吗?”
“所长,瞧您说的,我虽然干过偷鸡摸狗的事,但是绝大部分还是我劳动所得的,家里也有二亩山地,平时也给村里叔叔大爷帮忙,要不没饭吃的时候去哪儿要去”。
“嘿,你小子,好样的,男人嘛,就该有点担当,以后可别再去偷了,小时候偷针,大了就敢偷牛……”
“好了,别说了,丁长安,吃饭了”。这个时候田静怡端着早饭来到了院子里。
丁长安擦了把汗,不敢坐在凳子上,端了一碗粥,手里拿两个馒头,馒头里挖一个窝,里面加上咸菜就蹲在一边吃起来,他这个样子,让霍吕茂很有好感,感觉他就像是自己的兄弟,因为以前的时候他弟弟来这里也是这个样子,怯怯懦懦的,好像是施展不开自己的身子,特别是在田静怡面前。
霍吕茂的饭量很小,吃了不到十分钟,就吃完了,而这时丁长安才吃了不到一半,田静怡也没有吃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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